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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协作的函

索引号: ZDDBG193225 发文字号: 陕交函[2012]649号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协作的函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2-09-07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,天津市、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:

    为认真吸取“8.26”事故教训,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陕西省人民政府8月30日发布了《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(见附件)。为落实通告精神, 并避免给过境司乘人员和旅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,恳请协作以下事项:

    一、请通知贵省相关道路运输企业,所有途经和终到我省的车辆都必须遵守《通告》的各项规定。

    二、请通知贵省相关道路客运企业,合理安排班次和发车时间,尽量避免夜间行驶。确不能避免的,在我省境内,“九座以上长途客车、卧铺客车、旅游客车必须在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”。

    附件: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》

 

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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